根據《2017年秋季內江市主城區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內教基[2017] 61號)精神和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特長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特長生招生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學生自愿原則
3、擇優錄取原則
二、特長生招生計劃:69人。
三、特長生招生對象
凡填報了內江六中且符合本校特長生報名基本條件的招生對象(不含片區內學生)。
四、特長生報名基本條件(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
1、獲得縣(區)級及以上綜合表彰者。小學4、5、6年級期間至少獲得一次縣(區)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少先隊員、行為規范生、美德少年等榮譽稱號。
2、獲得兩次及以上校級綜合表彰者。在小學4、5、6年級期間獲得兩次及以上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少先隊員等榮譽稱號。
3、獲得一次及以上校級綜合表彰和縣(區)級及以上特長活動獎者。在小學4、5、6年級期間,獲得一次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少先隊員等榮譽稱號且獲得過縣(區)級及以上政府有關部門(僅指教育局、文化局、體育局、科協等部門,不含下屬的各個協會等)及聯合舉辦的體育單項、藝術特長(音樂、美術、書法、舞蹈等)、人文(如演講等)、科學(科創、機器人、電腦制作大賽等)等各類特長活動大賽中獲等級(名次)獎者(不含非等級的優勝獎等)。
4、獲得省級及以上特長活動獎者。小學4、5、6年級期間,在體育單項、藝術特長(音樂、美術、書法、舞蹈等)、人文(如演講等)、科學(科創、機器人、電腦制作大賽等)等各類特長活動大賽獲省級政府有關部門(僅指省教育廳、文化廳、體育局、科協等部門,不含下屬的各個協會等)及聯合舉辦的省級及以上比賽獲等級(名次)獎者(不含非等級的優勝獎等)。
說明:學生報名時應提供按照上述基本條件要求的各種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且提供的復印件需由學校審核是否屬實并加蓋學校公章。報名公示后若被舉 報作假,將取消其參加特長生測評資格并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
五、資格審核及測評時間。
1、6月29日:資格審核,同時發放《測評證》
(地點:內江六中東校區)
2、測評時間、地點以《測評證》公布的為準。
六、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1.學位申請卡副卡及相關證書原件(審核完后由學生自行保管)。
2.提交的材料:“填報內江六中承諾書--(區教育主管部門或內江六中留存)”回執單、本人1寸照片二張、由畢業學校審核是否屬實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各類證書復印件。
七、錄取辦法:根據現場綜合能力測評得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
八、錄取結果公告辦法:采取內江六中校園網站及短信的辦法公示特長生錄取結果。
內江市第六中學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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